

霍炬去加拿大之前,我写了二十多条要注意的事项,其实没什么大用,因为以他的智商,加拿大的生活必定是觉得十分便利的。然而我还是很认真地写了一整篇,一来是因为我是一个装逼不分昼夜不分象限的人,这种文章很符合我的调性。二来我习惯了分享和助人,分享和装逼是相辅相成的,我没有时间一一和粉丝私下交流,但却会在微博和知乎回答细如volatile用法的问题或是用常见的WAF绕过方式来回答js的奇技淫巧。无它,唯装逼耳。
在我日益增长的装逼需求下,Ruff就是这么诞生了。它是如此的普通,看上去不过是一个装载了黑科技的物联网操作系统,使用javascript做嵌入式开发,并提供高度抽象的接口。但对于一个处于技术圈鄙视链的顶端的我来说,它包含了我毕生的技术和商业知识积累,以及对未来全部的乐观。
我对Ruff的乐观不是没有道理的,这个产品对我而言已经解决了一个刚需,我想要做一款硬件,在当前的技术下,要去写大量底层程序,交叉编译,驱动移植,这些即便对于我这样的专家来说都十分繁琐。当现在世界上有数不清的联网的设备,车在联网,门在联网,淘宝京东上卖的电器几乎都能联网了,而软件缺非常落后,水平比我更菜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本开发不了软件,依靠设备制造商自己做软件显然是不靠谱的。
除了开发以外,兼容性的问题也令人头疼,即便你会使用嵌入式开发,好比你做出了一个图像识别的软件,光是兼容各种摄像头就要折腾死你,你这时候就会想为什么没有一款通用的操作系统帮你兼容硬件,而你只要兼容这款操作系统就好呢?
Ruff的出现会让嵌入式软件的开发和移植变得简单,大量的会写点js的应用开发者可以从事物联网开发,就像uber通过一个工具让私家车主可以开出租车,从而真正解决了出行难的问题。Ruff也是让不会做硬件的软件工程师根据产品经理的创意编写应用,不用关心底层实现和驱动移植问题,通过开发者建立的应用生态最终解决物联网软件落后的问题。
这么简单清楚直白明了的事,在国内这篇神奇的土壤下,也是很难潜心专注去做的。毕竟这里是一个讲究人口红利和眼球经济的国家,考究到创业导师认为创业者必须要具备网红的素质。做VR需要成为网红,做人工智能也需要是网红,做大数据可以不懂DM和OLAP的区别,但是你必须要是网红。我不出去宣讲是有我的原因的,即便我三番五次澄清自己不是网红,可是我还是会被归类为网红,没有人在意我讲的技术,他们只在意我在需要我露脸的时间地点上暴露自己,至于内容,青春痘长在别人的脸上,who the fucking cares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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